编辑: 匕趟臃39 | 2014-03-08 |
第十章 垃圾供应和垃圾处理.38 10.1 垃圾供应量.38 10.2 垃圾供应质量.39 10.3 垃圾供应管理.40 10.4 垃圾处理监管.42 10.5.垃圾处理不达标的处理.44 第十一章 垃圾处理补贴费.47 11.1 垃圾焚烧实际处理量.47 11.2 垃圾处理补贴单价及其调整原则.47 11.3 垃圾处理补贴费.47 11.4 开票和付款.48 11.5 垃圾供应不足补贴费.49 第十二章 发电上网.50 12.1 基本原则.50 12.2 签订《购售电合同》50 12.3 上网发电结算报告.50 12.4 项目公司承诺.50 第十三章 项目设施的移交.51 13.1 移交范围.51 13.2 移交委员会和移交程序.51 13.3 最后恢复性大修.51 13.4 备品备件.52 13.5 保险和承包商保证的转让.52 13.6 技术转让.52 13.7 合同的取消、转让.53 13.8 移交验收标准.53 13.9 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54 13.10 人员和人员培训.54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13.11 风险转移.55 13.12 移交费用.55 13.13 移交效力.55 13.14 移交日.55 13.15 移走其他无关物品.55 13.16 其它.56 第十四章 临时接管.57 14.1 甲方的临时接管.57 14.2 临时接管的终止.57 14.3 临时接管期间项目公司的义务.57 第十五章 保险及履约保函.58 15.1 购买并维持保险.58 15.2 保单要求.58 15.3 保险险种.59 15.4 建设期履约保函.59 15.5 运营期履约保函.59 15.6 移交期履约保函.59 15.7 恢复履约保函的数额.60 15.8 不递交履约保函的处理.60 15.9 不当提取保函.60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61 16.1 项目公司违约.61 16.2 甲方违约.62 16.3 项目公司运营期间违约金支付.62 16.4 违约金争议.62 16.5 其他违约条款.62 第十七章 提前终止.64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17.1 项目提前终止条件.64 17.2 甲方提前终止.64 17.3 项目公司提前终止.65 17.4 项目终止的财务安排.65 17.5 项目终止程序.66 17.6 项目终止后的项目移交.66 17.7 项目公司清算.66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67 18.1 不可抗力.67 18.2 免于履行.67 18.3 不可抗力的通知.67 18.4 费用及进度日期的修改.68 18.5 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处理程序.68 第十九章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69 19.1 争议的解决.69 19.2 法律的适用.69 第二十章 其他.69 20.1 通知.69 20.2 协议的文字.69 20.3 协议的生效.70 20.4 协议文件构成.70 20.5 协议的修改与补充.70 20.6 保密.71 20.7 可分割性.71 20.8 协议的优先性.71 20.9 廉政和反腐.71 郴州市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第1页
第一章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下述词语具有下列含义: 本协议 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工程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包括所有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订的 补充修改本协议及其附件. 本项目 指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本项目位于湖 南省郴州市嘉禾县. 项目文件 指本协议(包括附件)、施工总承包协议、设备及材料采购 协议、融资文件及其他与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 维养与移交有关的文件或协议. 项目设施 指为建设、 运营嘉禾县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或为实 现本协议其他目的所需的相关资产、设备与设施.包括由项 目公司负责运营维养的公共设施和配套设施. 项目资产 指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a)根据本项目施 工图投资建设所形成所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