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4-03-14 |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3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诚信证评 )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 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对象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 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 关系.
2、 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 并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
4、 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评级对象提供, 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 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 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 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 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 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 本评级报告所示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
同时,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 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并及时对外公布.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5)
4 重大事项 公司于
2014 年7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调查通知书》 (成稽调查通字
147014 号),通知书主要内容为,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予以立案调 查.
2015 年4月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5】
1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行 政处罚决定书》,四川证监局认定公司存在以下违 法事实:2012~2013 年,公司子公司伊犁川宁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宁生物 )先后分别与 伊犁恒辉淀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辉淀粉 )、 伊犁伊北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伊北煤炭 )及 成都久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久易 )签 订相关采购合同,涉及金额巨大,占公司净资产比 例较高,且均属于关联交易合同,而公司未按照规 定依法及时履行临时报告义务.同时,公司未在 《2011 年年度报告》及《201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基于上述 违法事实,四川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 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其中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
60 万元罚款. 此外,根据公告,公司预计
2015 年度与伊北煤 炭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8,100 万元,与 恒辉淀粉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5,000 万元,相对于公司的业务规模而言,上述交易金额较 小,不对公司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基本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输液、粉针、冻干粉针、小水针、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透析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