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4-03-14 |
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金正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审计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后出具了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股转系统发 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 的规定,就上述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 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及强调事项: 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金正方公司预付账款中有 416.68 万元,金正方公司未能提供债务人地址,鉴于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 他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 断相关业务性质及该部分预付账款对报表的影响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
二、2 持续经 营"所述:公司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567.13 万元,与2015 年度营业 收入 7,416.04 万元相比减少 6,848.91 万元,降幅为 92.35%,由于 营业收入大幅下滑, 导致公司
2016 年度净利润 -1,042.95 万元;
2015 公告编号:2017-028 年度、2016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37.23 万元、 -749.47 万元.该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金正方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
二、2 持续经 营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但仍无法消除我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疑虑,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 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涉及保留意见的非标审计意见的事项说明: 公司涉及无法提供债务人地址的预付帐款,分别情况是:预付 深圳市鸿乔兴科技有限公司 148.39 万元, 我公司于
2015 年1月开始 向其采购物料,其已累计向我公司交付 661.32 万元物料和相对应发 票, 此预付余额是累计余额;
预付深圳市华士郡实业有限公司 136.68 万元,我公司于
2014 年9月开始向其采购物料,其已累计向我公司 交付 847.02 万元物料和相应发票,此余额是累计余额;
预付深圳市 万顺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 万元, 我公司是
2014 年10 月开始向其 采购物料,其已累计向我公司交付 150.28 万元的物料和相应发票, 此余额是累计余额;
预付深圳市同壬辰科技有限公司 31.61 万元,我 公司
2014 年8月向其采购物料, 其已累计向我公司交付 325.86 万元 的物料和相对应发票,此余额是累计余额.以上合计金额 416.68 万元.由于当时公司市场一片大好,据市场预测,公司业绩将有大幅度 增长,后因市场未及预期,导致采购过程中多付的采购款即预付款未 能履行.后续由于相关人员衔接,跟进不到位,未能将此业务相关工 作进行及时处理. 现因在工商登记网站上查询发现这几家公司已被移 入异常经营信息名录, 遂未能按工商信息登记的地址到现场进行走访 询证.
三、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及改进措施: 公告编号:2017-028 公司董事会认为,导致以上事项的最终原因是过于看好市场前 景,未能把握机遇加上流程脱节而导致.最终致使会计师事务所未能 按工商登记地址取得现场走访而出具保留意见, 公司董事会表示理解. 同时向广大股东表示诚恳道歉. 针对保留意见及强调事项,公司和董事会采取了以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