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4-03-25

(四)规范完善考核发证管理. 县安全监管局要对特种作业 取证流程认真自查,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公 共服务水平,提高许可效率.

(五)开展专项执法.县安全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

1 次特种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 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 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要把特 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中.

(六) 加大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县安委会办 公室要会同公安、工商、网宣等部门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专 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 ―

6 ― 造假制假窝点.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 冒特种作业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 县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由安全监管局、 经济局、 公安局、 工商局、住建局、质监局、网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假冒特种 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 指导我县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 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定期通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 有关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县安全监管局法规与宣传教育股 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

(二)县安委会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 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 区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三)县安全监管局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证安全培训、考核 管理工作, 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 岗作业,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的打击力度, 对制假售假涉嫌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宣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 发现一个处 理一个. 工商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 依 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部门加强本 行业(领域)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 ―

7 ― 责任,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 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 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 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 上,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 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 强化部门协作. 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公安、 网宣、 工商等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 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

12350 安全生产举报处 置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对在 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 报.

(四)严格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县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 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 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 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 适用法律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 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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