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03-25 |
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 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 ―
8 ― 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 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经济局、公安局、工商局、网宣办于
2018 年7月25 日前 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全监管局法 规与宣传教育股;
从8月份起,每月
20 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
12 月14 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黄意民, 联系
电话:7929912 ,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乐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7月23 日印发 经办人:黄文斌,联系
电话:0776-7929912 (网络传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