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4-03-27 |
八、禁止性要求 对于已受理的行政许可申请,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不具 备法律法规规定条件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许可.
九、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1、发证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1 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开 通电子密钥使用, 只需提供一次.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复印件
1 纸质 加盖企业公章.开 通电子密钥使用, 只需提供一次.
3 进境动物指定隔离 场使用证 原件
1 电子 进口活动物(除食 用水生动物) ,需要 扫描上传至审批系 统.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4 生产加工存放单位 考核报告 原件
1 电子 进口的动植物产品 需要调离至指定单 位进行生产加工存 放的,需扫描上传 至审批系统. (I 级 风险的饲料和饲料 添加剂;
大豆、小麦、玉米、油菜籽、 大麦、木薯(干) 、 饲用高粱等粮食、 烟草、栽培介质、I 级风险非食用动物 产品)
5 申请单位与定点企 业签订生产、加工、 存放的合同 原件
1 电子 申请单位与生产加 工存放单位不一致 的,需扫描上传至 审批系统.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6 书面申请 (说明其数 量、 用途、 引进方式、 进境后的隔离防疫 措施、 科学研究的立 项报告及相关主管 部门的批准立项证 明文件) 、使用地直 属海关出具的考核 报告. 原件
1 电子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 需要,引进进出境 动植物检疫法第五 条第一款所列禁止 进境物的,需扫描 上传至审批系统.
7 上一次《检疫许可 证》(含核销表) 原件
1 电子 按照规定可以核销 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同一申请单位 第二次申请时,需 扫描上传至审批系 统.
8 说明过境路线的材 料、 输出国家或者地 区官方检疫部门出 具的动物卫生证书 (复印件) 和输入国 家或地区准许动物 进境的证明文件 原件
1 电子 办理动物过境时, 需扫描上传至审批 系统.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9 栽培介质的来源、 成分、 生产工艺流程等 原件
1 电子 首次进口植物栽培 介质时,需扫描上 传至审批系统.
10 农业部饲料进口登 记证 复印件
1 电子 申请进口除饲料原 料、宠物饲用(肉干、狗咬胶、零食、 饼干、罐头)外的 动植物源性饲料及 饲料添加剂,需扫 描上传至审批系统
11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 使用单位备案表 (申 请单位与使用单位 不一致, 还须提供代 理进口合同或协议) 原件
1 电子 进口动物遗传物质,需扫描上传至 审批系统.
12 退运原因说明、 退运 协议、 出口时所有单 证 复印件
1 电子 退运货物,需扫描 上传至审批系统. 序号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 要求
13 指定冷库证明文件、 申请单位与存放单 位不一致的, 还须提 交与备案冷库签订 的仓储协议 复印件
1 电子 水果,需扫描上传 至审批系统.
(二)申请材料提交 首次申请开通电子密钥,需到各直属海关办理窗口提交 申请材料.后续申请时,申请人采取网络申请方式提交.
十、申请接收 详见南京海关网站后拨打
12360 热线. 十
一、办理基本流程 详见附件 1. 十
二、办理方式 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