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4-04-02 |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 十
三、所 有者权益 之
(二)股改基准日未分配利润为负分析 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发行人股改基准日为
2018 年7月31 日,截至股改基准日,发行人母公司 报表净资产为 181,899.79 万元,主要构成为:实收资本 245,569.07 万元、资本公 积190,32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254,042.57 万元.
2018 年8月31 日,中微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将中微有限改制为股份公司, 改制完成后, 发行人以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181,899.79 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变更后股本为 45,00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 136,899.79 万元. (3)本次发行前未弥补亏损形成原因及未弥补亏损是否由新老股东共同承 担;
根据公司
2019 年3月15 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四次董事会及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由本次发行后的新 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和承担. 发行人说明:
一、公司股改及减资过程中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所有者权益相关科目的 具体影响;
发行人股改基准日为
2018 年7月31 日,截至股改基准日,发行人母公司报 表净资产为 181,899.79 万元,主要构成为:实收资本 245,569.07 万元、资本公积 190,320.00 万元、未分配利润-254,042.57 万元.
2018 年8月31 日,中微有限董事会决议通过将中微有限改制为股份公司, 改制完成后, 发行人以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181,899.79 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变更后股本为 45,00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 136,899.79 万元.
二、股改时是否依据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折股,是否编制整体变更基准日 合并报表,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是否低于母公司折股数 (注册资本) , 8-2-7 是否构成出资不实,整体变更时母公司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发行人编制了
2018 年7月31 日 (整体变更基准日) 合并及母公司单体报表,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18 年12 月7日出具 了审计报告,股改时依据上述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进行折股. 于2018 年7月31 日, 母公司的净资产金额为 181,899.79 万元,合并报表归 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164,618.85 万元,均高于母公司折股数 45,000.00 万,不构 成出资不实. 发行人以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 181,899.79 万元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变更后 股本为 45,000.00 万元、资本公积为 136,899.79 万元. 公司已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三、本次发行前未弥补亏损形成原因及未弥补亏损是否由新老股东共同承 担;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 股比例共享和承担.
四、预计发行上市后预计实现分红的年限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末母公 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9,690.65 万元,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65,379.98 万元, 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 尽管报告期内公司的盈利能力逐渐增强,但预期短期 内无法完全弥补以前年度的累积亏损, 因此可能对公司利润分配造成一定程度的 不利影响.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 (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 、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引》 、 《公司章程》及科创板的有关规定,积极回报投资者. 8-2-8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