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4-04-05 |
(2) 关於Sisram Medical Ltd. ( 或本公司拟为分拆Sisram Medical Ltd.业务上市 而新设 的一 家控股 附属 公司 ( 「Sisram 上市 主体」 ) ) 境 外上 市符合 《关於 规 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决议案;
董事会函件C3C(3) 关於Sisram Medical Ltd. ( 或Sisram上市主体 ) 於境外上市之决议案;
(4) 关於维持本公司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决议案;
(5) 关於本集团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决议案;
(6) 关於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Sisram Medical Ltd. ( 或Sisram上市主体 ) 境外 上市及有关事宜的决议案;
及(7) 关於分拆Sisram Medical Ltd. ( 或Sisram上市主体 ) 境外上市仅向本公司H 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之决议案. 上文第(1) 至(6) 段所列决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而第(7) 段所列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 此外 , 上文 第(7)段所列决议 案 须经 临 时股 东 大会 、 A股类别股东 会及H 股类别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为使 阁下对 将於临时股东大 会及H股类别 股东会上提呈 的决议案有进一 步的了解,及能够就其作出知情决定,我们於本通函内向股东提供详细的背景资料,包括将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上提呈的决议案的相关资料及解释(见本通函附录 ) . B. 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 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谨订於2016 年8月31 日(星期三)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国上海市新华路160 号上海影城举行.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载於本通函第EGM -1 至HCM -2 页.随函附奉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及回条,该等代表委任表格及回条亦刊载於香港联交所之网页 ( http://www.hkexnews.hk ) 及本公司之网页 ( http://www.fosunpharma.com ) . 董事会函件C4CC.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有权出席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并於会上投票的H股股东身份,本公司将於2016 年7月30 日(星期六)至2016 年8月31 日(星期三)止(包括首尾两天)期间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并於会上投票,未登记之本公司H股股东应确保於2016 年7月29 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将所有H股过户表格连同有关股票送达本公司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根菊鲁,有意出席本公司任何股东大会之股东须於大会举行日期前二十(20)天将书面回条交回本公司.倘发出书面回条表明彼等拟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代表的具投票权股份数目不超过本公司具投票权股份总数的一半,本公司须於五(5) 天内再次以公告方式,将大会建议考虑事项及大会日期及地点通知其股东.本公司可於刊发上述公告后召开有关股东大会.根陨咸跷,无论阁下会否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均务请填妥及签署随附之回条并在2016 年8月11 日(星期四)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香港H股股份过 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 记有限公司 , 地 址为 香港皇后大 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传真号码:(852)
2810 8185 ) .代表委任表格最迟须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 股类别股东会举行时间前24 小时交回本公司香港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 有限 公司 ,地 址为 香港 皇后 大道 东183号合 和中 心22 楼. 纵使 阁下 填妥 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届时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并於会上投票. D. 以投票方式表决 根愀凵鲜泄嬖虻13.39 (4) 条,除大会主席以诚实信用的原则决定容许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事宜的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外,股东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对所有提呈的决议案所作的任何表决均须以投票方式进行.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后,本公司将按香港上市规则13.39 (5) 条所规定的方式宣布投票结果. 董事会函件C5CE. 推荐建议 董事会 (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 认为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所 载的所有决议案均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因此,董事建议股东投票赞成於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会上提呈的决议案. F. 其他资料 敬请 阁下垂注本通函其他章节及附录. 此致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上海复星医药 (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陈启宇 2016年7月15日董事会函件C6C建议委任董事 1. 关於建议委任吴以芳先生为执行董事的决议案 董事会建议委任吴以芳先生(「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吴先生之委任须待股东於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作实.因此,董事会议决於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委任吴先生为执行董事,并厘定其酬金. 吴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吴先生,47 岁,於2004 年4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总裁、首席执行官.吴先生於1987 年6月至1997 年4月历任徐州生物化学制药厂(现更名为万邦医药)技术员 、 主任 、生产科长 、 财务 主任 、 厂长 助 理等 职, 1997年4月至 1998年12 月任徐州(万邦)生物化学制药厂(现更名为万邦医药)副厂长,1998 年12 月至2007 年3月任 徐州万邦生 化制药有限公 司(现更名为 万邦医药 ) 、万邦 医药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