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4-04-06 |
2017 年5月10 日前发生,则本承诺将不再有效. 上海徐汇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从第三方处 受让的本行股份, 自本行股东名册就前述股份转让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该部分股份.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闵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上海松江 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振兴粮油公 司、 上海杨浦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上海佳艺维修技术服务部和上海南升中外企业 精品实业有限公司承诺, 参与本行第五次增资扩股并认购本行新增股份,若自本 行第五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日至招股说明书刊登日不超过
12 个月,则该部 分新增股份自本行第五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日起锁定
36 个月;
若自本行第 五次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日至招股说明书刊登日超过
12 个月,则该部分新增 股份自本行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本行报告其 持有的本行股份及其变化情况, 其持有的本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 转让. 同时,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本行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以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本行股份.持有本行股份的本行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参照本行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股份 锁定承诺.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均 已经根据上述规定出具锁定承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1-2-6 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本行 A 股股票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本行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本行 A 股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 (财金[2010]97 号)的规定, 持有本行股票的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个人, 自 本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
3 年,持股锁 定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 的5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2009]94 号) ,由本行国有股东转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行国有股,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义务.
三、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一)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联和投资公司承诺: 上海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若本公司 因故需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上海银行股份,本公司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本声明转让股份.
一、减持条件
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公司所持上海银行股份锁定期届满;
2、本公司承诺的所持上海银行股份锁定期届满;
3、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