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4-04-07 |
9052 号 陈芝帐: 本院受理原告黄国良与被告陈芝帐 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用其他方式, 无法向你送达 有关材料,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 条的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及证据材料、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 开庭传票、 外网查询告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诉请:
1、 判令被告 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15790 元, 并赔偿利息损失 (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 付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
2、 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 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
60 日, 即视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 期满后的
15 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 由审判员 骆巧梅担任审判长, 定于
2019 年8月27 日10 时在 义乌市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第一审判庭公开 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逾期 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 浙0782 民初
9226 号 王道滏: 本院受理原告陈益青与被告王道滏 加工合同纠纷一案, 因用其他方式, 无法向你送达 有关材料,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 条的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及证据材料、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 开庭传票、 外网查询告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诉请: 判令被告向 原告支付加工费人民币
5 万元, 并从起诉之日起按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赔偿利息损 失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 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本案依法组成合议 庭, 由审判员骆巧梅担任审判长, 定于
2019 年8月27 日9时30 分在义乌市人民法院江东办公区国贸 第一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届时被告应按时到庭 参加诉讼, 逾期将依法判决.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9) 浙0723 民初
155 号 葛林松: 本院受理原告王荣其与被告你民间 借贷纠纷一案,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 现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之 规定, 向你公告送达(2019)浙0723 民初
155 号民事 判决书, 判决书判令: 被告葛林松于本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支付原告王荣其欠款
31000 元及逾期利息 (利息自
2019 年1月9日起按年利率 6%计算至实 际归还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
576 元, 公告费
650 元, 合计
1226 元, 由被告葛林松负担, 限本判决生 效后七日内交纳.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 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 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 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判决即发生法 律效力.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9) 浙0726 民初
577 号 陈淑芳、 陈忠明、 胡陈强: 本院受理原告于红 良诉被告陈淑芳、 陈忠明、 胡陈强买卖合同纠纷一 案, 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92 条之规定, 向 你们公告送达本院 (2019) 浙0726 民初
577 号民事 判决书, 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 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公告 期满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