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4-04-14 |
7 第七十 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 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 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 股东投票权.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 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 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 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 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 比例限制.
8 第七十 九条第 二款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 序为:公司董事会应对股东大 会审议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作出判断,对于构成关联交易 的事项,应在会议召开前书面 通知其他股东. 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 为:公司董事会应对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作出判断, 对于构成关联交易的事项,应于会 议召开前在相关公告中进行特别 提示.
9 第八十 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 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 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 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 供便利.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 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10 第一百 一十一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 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5 条 举产生和罢免.
11 第一百 四十四 条第
(七) 项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 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提起诉讼;
12 第一百 五十四 条第
(四) 项原内 容后增 加一款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 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 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 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 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 项规定处理.
13 第一百 五十五 条第
(二) 项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 预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 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 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他 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预 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 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 调整的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 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 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 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 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