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4-18 |
6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 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格. 第十五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可以向境内投资人和境外投资人发 行股票. 前款所称境外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 资人;
境内投资人是指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除前述地区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投资人. 第十六条 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内资股.公司向 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外资股在境外上市的,称为 境外上市外资股. 前款所称外币是指国家外笾鞴懿棵湃峡傻,可以用来向公司缴付股款的人民币 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定货币. 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境外上市外资股,简称为H股.H股指经批准后在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香港联交所」 )上市,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港币认 购及交易的股票.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内资股股东可将其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境外 投资人,并在境外上市交易.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还应当 遵守境外证券市场的监管程序、规定和要求.所转让的股份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的情形,不需要召开类别股东会表决. 第十七条经公司审批部门批准,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普通股总数为5,000,000,000股, 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公司於2012年增发后的普通股总数为5,616,000,000股.公司於2013年向戴姆勒增发后的普通股总数为6,381,818,182股. 主板上市规 则附录3 第9节章程 指引15 必备条款13 必备条款14 主板上市规 则附录3 第9节 必备条款15 章程指引18
7 第十八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公司可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即H股) 1,213,520,000股,公司国有股东将根矣泄毓泄杉醭值墓娑ㄔ诜⑿芯惩馍 市外资股的同时把121,352,500股国有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 在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时一并出售. 在上述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595,338,182股,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5,494,647,500股,H股股东持有2,100,690,682股. 第十九条 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批准的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 划,公司董事会可以作出分别发行的实施安排. 公司依照前款规定分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的计划,可以自国务院证券 主管机构批准之日起十五个月内分别实施. 第二十条 公司在发行计划确定的股份总数内,分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 股的,应当分别一次募足;
有特殊情况不能一次募足的,经国务院证券主管机构 批准,也可以分次发行.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行H股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381,818,182元.在上述H股股 份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95,338,182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头⒄沟男枰,可以按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批准增加 资本. 公司增加资本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 向非特定投资人募集新股;
(二) 向特定投资人和或现有股东配售新股;
(三) 向现有股东派送新股;
(四)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或
(五) 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及国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 必备条款16 章程指引19 主板上市规 则附录3 第9节 必备条款17 必备条款18 必备条款19 必备条款20 章程指引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