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4-04-28
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文件 闽教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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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4 〕2 4号 关于深入开展 平安校园 等级 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设区市综治办、教育工委、教育局、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 综治办、公安局、社会事业局,省(部)属高校、中职学校、中 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果, 不断夯实创建基础,构建和谐育人环境,根据省委 《 关于深化 平安福建 建设工作的意见》 ( 闽委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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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1 2号)的总体 部署,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省综治办、省委教育工委、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 以下简 ―

1 ― 称 学校 )深入开展 平安校园 等级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 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 平安校园 等级创建活动,全省学校 党政同 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综治安全岗位 职责实现全员化;

学校法制教育和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全面实 施,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安全事故 ( 件)的能力明显增强;

学校综治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人员配备不断加强;

学 校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更加完善,安防设施实现全覆盖和 人机 互动 ;

综治安全隐患及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和管 理信息化;

校园安全文化建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特色凸显;

校地联动维稳机制全面建立,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渗 透破坏和非法聚集活动有效防范;

校园周边治安状况明显改善, 涉校涉生暴力事件有效遏制,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

重 大刑事治安案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有效杜 绝.

至2

0 1 7年底,9

5 %以上的学校达到 平安校园 等级标准.

二、主要任务 ( 一)着力维护校园政治稳定.根据影响校园稳定的各种因 素,制定具体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在校园内进行渗透破坏活 动;

要把反暴恐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校园实际落 实防控措施,防止发生现实危害;

加强情报信息队伍建设,充分 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指导教师、网络管理员和学生宿 ―

2 ― 舍管理员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各种矛盾纠纷预警性信息,增强 工作预见性;

强化网络管理与监控,做好涉校舆情信息分析与研 判,对可能造成不稳定的危害舆论,及时跟进和化解;

加强对意 识形态阵地的领导,严格对哲学社会科学论坛、讲座、研讨会以 及出版物的管理,严防在上述领域、校园网或校内公共上网场所 发布、散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言论,有效防止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不良内容的传播. ( 二)着力强化校园治安防控.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综 治办 《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控网建设的意 见》( 闽公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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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9 5号)和省教育厅 《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通知》 ( 闽教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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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2 6号)等文件要 求,加强校园安保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专 ( 兼)职安保人员,抓 好校园警务室和周边报警点、治安岗建设,全力打造校园安全防 线;

积极推进 《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 B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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