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4-04-28 |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 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六、 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 续期的第五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两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
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 .
七、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第五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1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八、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 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五个计息 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 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 债券.
九、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发行人的, 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
5 个工作日 内进行登记;
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 整.
十、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
2012 年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1 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十
一、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通过上证所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 行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Z的发行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两种方 式.在上证所市场预设发行总额
5 亿元,在承销团成员设Z的网点预 设发行总额
10 亿元.在上证所市场发行的部分和通过承销团成员设 Z的网点发行的部分采取双向回拨机制. 十
二、发行范围及对象:在上证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 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
在承销团成员设Z的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 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 外) . 十
三、发行期限:3 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
2012 年3月23 日止. 十
四、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
1 日,即2012 年3月21 日. 十
五、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各品种存续期内 每年的
3 月21 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
六、计息期限:自2012 年3月21 日起至
2019 年3月20 日止;
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3月21 日起至
2017 年3月20 日止. 十
七、还本付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