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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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航天学院(工科试验班)专业准入实施细则.5
03 航天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
9 04 航天学院(电子信息类Ⅰ)专业准入实施细则.......
16 05 电信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20
06 机电学院专业准入的实施细则.26
07 材料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34
08 能源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42
09 电气学院(仪器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50
10 电气学院(电气工程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
56 11 化工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63
12 理学院物理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73
13 理学院数学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78
14 生命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83
15 经管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89
16 人文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92
17 土木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102
18 环境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110
19 建筑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115 II
20 交通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120
21 计算机学院专业准入实施细则.127
22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准入实施细则.133
23 外国语学院俄语语专业准入实施细则.137
24 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准入实施细则.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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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航天学院自动化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 为保证转专业学生权益以及学生转专业之后的课程学习 能更好地衔接,并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哈尔滨工业大 学关于各院(系)制定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校本教 务〔2017〕40号)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各院(系)制定 本科生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 (校本〔2018〕12号) 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学生志愿. 2. 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专业准入实施细则执行.
二、申报条件 1. 要求申报学生高考招生科类为理工类,不接收文史 类学生. 2. 不接收有重修、补考、受过处分或学业警示的学生. 3. 有特殊专长的学生须本人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如 竞赛获奖证书、论文、专利等,由考评专家组审核. 4. 要求申请学生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 录. 5. 要求申请学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 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接收计划 -
2 - 1. 结合本专业的办学条件,接收总人数为本专业(大类)当年招生计划人数的 20%. 2. 接收特殊专长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大类)当年 计划招生人数的 3%.
四、工作流程 1.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准入考核专 家组,并报学院审批.准入考核专家组组长由大类专业教学 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大类专业教学委员会推荐 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 2. 学生申报. 3. 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4. 考评专家组根据报名情况对申报转入学生进行初 选,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参加面试学生人数为本专业可 接收名额的 120%.对特殊专长学生,由考评专家组根据学生 提供的佐证材料情况确定是否参加面试. 5. 对于进入面试环节的学生,考评专家组通过面试考 察学生的综合能力,包括创新实践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兴 趣与特长、外语水平,并给出面试成绩.面试总成绩
25 分= 创新实践能力
10 分+综合表达能力
5 分+兴趣与特长
5 分+外 语水平
5 分. 6. 综合考评成绩的计算方法:综合考评成绩(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