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5-05 |
130 分) = 平均学分绩(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满分
25 分) -
3 - +专业排名成绩(满分
5 分) (专业排名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详 见表 1) . 表1专业排名对应分数计算方法 专业(类)排名 得分数 前5%(含)
5 分5%(不含)~ 10%(含)
4 分10%(不含)~ 15%(含)
3 分15%(不含)~ 20%(含)
2 分20%(不含)~ 25%(含)
1 分 高于 25%
0 分7. 按综合考评总分数排序,由高到低接收,额满为止. 8. 取得面试资格但不按时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 弃准入资格;
对于材料造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准入 资格,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9. 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3 日. 10. 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本科生院审批.
五、其它说明 1. 接收转入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降级学习.若不降级 学习,则由专业教学主任根据学生第一学年所修课程情况确 定需要补修的课程,并要求学生在大三学年结束之前完成所 有课程的补修. 2. 接收的转入学生先进入大类专业学习,以插班方式 进入各自然班,于大二学年夏季学期参与大类专业分流,确 定所学具体专业. -
4 - 3. 保研学分绩认定:以大一原专业学分绩计算为准. 4.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六、咨询与异议处理 咨询转专业相关事宜,请联系赵林辉老师,
电话: 18245025274/13836003273,
邮箱:[email protected]. 航天学院自动化大类教学委员会
2018 年7月8日-5-02 航天学院工科试验班专业准入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哈 工大本〔2017〕369号)、《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各院(系) 制定本科生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的指导意见》(校本〔2018〕 12号)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 虑学生学习成绩、道德品质、兴趣特长等,择优选拔接收适 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工科试验班(工程力学、 复合材料与工程)大类专业准入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和本专业准 入细则实施.
二、申报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 分记录;
2.要求高考时为理科考生,不接收文史类专业学生;
3.截止转专业之前所修课程第一次考核合格,不得有 重修、挂科、补考记录. 4.针对特殊专长学生,可不受上述第三条款的限制, 由学生填写自荐信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竞赛获奖证书、 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或直接参与工程力学、复合材料与工程 两个专业教学科研活动的证明等,但不能仅提供参与教学科 研活动的证明) . -
6 -
三、接收计划 1.接收转入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大类)当年计划 招生人数的 20%;
2.接收特殊专长学生人数不超过本专业(大类)当年 计划招生人数的 3%.
四、工作流程及录取原则 1.成立专业准入考评专家组和监察组,考评组长由大 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组员由不少于
4 位具 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每年考评组名单报学院审批. 2.考评专家组根据报名情况对申报转入学生进行初选, 确定参加面试学生名单,参加面试学生人数为本专业可接收 名额的 120%. 初选依据为学生的学分绩在各自专业排名的相 对位次值(如总数
10 人排名第
1 为0.1,总数
100 人排名第
2 为0.05) ,从低到高依次排列,取满可接收名额的 120%. 如果通过初审的学生人数少于可接收人数 120%, 则通过初审 的学生均进入面试环节.对特殊专长学生,由考评专家组根 据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情况确定是否参加面试. 3.录取原则:依据学生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 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