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5-05 |
第一志愿人数未达到额定接收人数的情况下 招收第二志愿学生. 4.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平均学分绩
100 分+面试成绩
45 分+专业排名成绩
5 分=150 分[综合考评表(含特殊专长)见-7-附录
1 和2].面试成绩满分
45 分,分布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
25 分) ,其中 a. 数理基础知识及能力(满分
10 分) ;
b. 外语水平和能力(满分
10 分);
c. 对本专业的情况了解(满分
5 分) ;
(2)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
20 分),其中 a.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兴趣爱好等(满分
5 分) ;
b.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满分
10 分) ;
c.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
5 分) . 5.不参加面试,取消转入资格. 6.若学生出现成绩和佐证材料造假等不端行为,取消 转入资格.
五、原专业大一学分绩认定及课程补修要求 1.原专业大一学分绩认定:毕业审核以完成的大一原 专业课程为准,要求补修的课程合格即可;
保研学分绩认定 以大一原专业学分绩计算为准;
2. 课程补修要求: 本专业大一考试核心课程 《微积分 B》 、 《代数与几何 B》 、 、 《大学物理 B》 、 《C 语言程序设计 A》 、 《工 程制图基础》如果未修的话,原则上要求补修.具体课程补 修要求见附录 3.
六、其它 -
8 - 1.接收转入学生按工科试验班(工程力学、复合材料 与工程)大类专业接收,进入后与本专业学生统一进行专业 (或专业方向)分流选择;
2.本办法未尽事宜, 《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 规定》 (哈工大本〔2017〕369 号)为准;
3.本办法从
2018 年7月开始生效实施.
七、咨询与异议处理 1.咨询
电话:86418100 咨询地点:理学楼
424 2.公示期内对录取结果有异议请与工科试验班(工程 力学、复合材料与工程)大类教学副主任联系,联系人甄老 师,电话 18804639860;
解老师,电话
18686811957 -
9 -
03 航天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工程类专业准入细则 为保证转专业学生权益以及转专业之后的课程学习能 更好地衔接,并使其顺利完成学业.航天学院飞行器设计 与工程大类专业依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各院(系)制定 专业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本教务〔2017〕40 号)和《哈 尔滨工业大学关于各院(系)制定本科生专业准入实施细则 的指导意见》 (校本〔2018〕12 号)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 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 专业准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学生 志愿,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本专业准入细则执行.
二、申报条件 1.接收本科入学后的理工类专业学生;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简称 特殊专长学生 ),可不受平均学分绩及其排名的限制, 但学生需提交能证明本人特殊专长的佐证材料(如,竞赛获 奖证书、论文、专利等,以上材料为 或 的关系.佐证 材料不能仅提供专家推荐信或参与教学科研活动的证明 等);
4.所有接收学生要求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 分记录;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 人学术成果记录. -
10 -
三、接收计划 可接收人数不超过本大类专业本届招生计划人数的 20%;
特殊专长学生接收比例不超过本大类(专业)本届招 收人数的 3%.
四、工作流程 1.基本流程 (1)成立专业准入考核专家考评组,负责转专业学生 的考评和录取工作,专家考评组由大类教学委员会主任或 副主任担任组长,大类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