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4-05-05 |
1 所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专业机构.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 负责) 2.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水平. 实行精准入学.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学年逐一核实实名登记 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情况,通过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 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好教育安置,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加强随班就读工作.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置适龄残疾 儿童少年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到2020 年, 随班就读学生比例不 低于残疾学生总数的 60%.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学生学籍管理, 完善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育教学研究、考核评价等制度;
建立 随班就读质量评估体系,将随班就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普通学 校的考核评价,不断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 深入推进融合教育.支持普通学校创设融合环境,完善融 合教育条件, 积极接纳残疾学生. 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机构)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加 大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开展融合教育工作的力度,确保特殊 教育学校学生每月至少一天参加普通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等.各―6―县市区要建立融合教育质量考核评估体系,将普通学校、特殊教 育学校开展融合教育情况纳入对学校、校长的评价及教育督导. 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 基础教育中的骨干示范作用.推进特殊教育学校由单一教育功能 向集教学、康复、研究、指导、培训等多元服务功能转型.支持 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 (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 残疾儿童康复 机构和医疗机构办好特殊教育学校(班) . 规范送教上门服务.对不能坚持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 的义务教育阶段 6-15 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遵循家庭自愿、 定期入户、一人一案、免费教育的原则,采取送教进社区、进 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或远程服务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由承 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市、县两级要完善送教上门制度, 为学生提供规范、科学、有效的送教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 送教服务对象向学前教育延伸.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 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 全面规划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含技工学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方式扩大招收残 疾学生的规模,使有条件、有意愿且完成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都 能接受适合的高中阶段教育.市、县两级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 生参加中考提供便利条件.市级特殊教育学校办好职业教育和残 ―
7 ― 疾人就业创业技能培训, 支持县级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业中专部. 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积极举办残疾人职业技能 班和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班, 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 (市教 育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落实高校招收残疾人考生政策,市属普通高校要积极招收符 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 不得因其残疾而拒收. 支持潍坊医学院、 潍坊学院等高校增设适合残疾人学习的相关专业, 增加招生总量, 使更多残疾人获得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机会.招生考试机构为参 加高等教育考试的残疾人提供便利条件. (市教育局、市残联、各 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鼓励发展残疾人继续教育. 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支持普通高校、 开放大学、 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学生开展继续教育.积极开展残疾人职业技 能培训,帮助残疾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认真落实《 十三五 残 疾青壮年文盲扫盲行动方案》 ,多种形式开展青壮年文盲扫盲工 作. (市残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