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4-05-07 |
(b) 在第 (3) 款中,废除 《建筑物 (宪生设备标准、水管、排水工程及厕所) 规例》 而代以 《建筑物 (宪生设备标准、水管装置、排水工程及厕所) 规例》 . 《水污染管制 (排污设备) 规例》 11. 某些条例不适用 《水污染管制 (排污设备) 规例》 (第358 章,附属法例 AL) 第29(2) 条现予修订, 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建筑物 (宪生设备标准、水管、排水工程及厕所) 规例》 而代 以 《建筑物 (宪生设备标准、水管装置、排水工程及厕所) 规例》 .
2007 年第
7 号法律公告
2007 年第
3 期宪报第二号法律副刊 B52 第3分部――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的中文简称 《土地审裁处条例》 12. 将有关事宜呈交审裁处 裁定所根奶趵 《土地审裁处条例》 (第17 章) 的附表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前滨及海 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土地审裁处规则》 13. 修订第 VI 部的标题 《土地审裁处规则》 (第17 章,附属法例 A) 第VI 部的标题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 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14. 补偿申索 第48(1)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15. 表格 附表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在表格
12 的标题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地下铁路 (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 条例》 16. 某些条例不适用 《地下铁路 (收回土地及有关规定) 条例》 (第276 章) 第34(1)(b) 条现予修订,在中 文文本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2007 年第
7 号法律公告
2007 年第
3 期宪报第二号法律副刊 B54 《海鱼养殖条例》 17. 保留条文 《海鱼养殖条例》 (第353 章) 第23(a)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前滨及 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土地排水条例》 18. 水道的障碍物 《土地排水条例》 (第446 章) 第26(6)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前滨及 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19. 水道的构筑物等 第27(6)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20. 不适用的条例 第48(b)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机场管理局条例》 21. 释义 《机场管理局条例》 (第483 章) 第2(1)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 (a) 在 土地 的定义的 (d) 段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b) 在 前滨及海床 的定义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2007 年第
7 号法律公告
2007 年第
3 期宪报第二号法律副刊 B56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22. 除非已获发出环境许可证等,否则禁止 进行指定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估条例》 (第499 章) 第9(2)(c)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工程) 条例》 . 《公职指定》 23. 修订附表 《公职指定》 (1993 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