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4-05-07 |
303 号法律公告) 的附表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在关乎 地政总署署长 的记项中,废除 前滨及海床 (填海) 条例 而代以 前滨及海床 (填海 工程) 条例 . 第4分部―― 《法律执业者条例》 的中文简称 《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 24. 担保 《无争议遗嘱认证规则》 (第10 章,附属法例 A) 第38(2)(b)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 文本中,废除 《执业律师条例》 而代以 《法律执业者条例》 . 25. 讼费的评定 第59(1)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执业律师条例》 而代以 《法律执 业者条例》 . 《授权书条例》 26. 关於订立为授权书的文书的证明 《授权书条例》 (第31 章) 第3(5)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执业律师条 例》 而代以 《法律执业者条例》 .
2007 年第
7 号法律公告
2007 年第
3 期宪报第二号法律副刊 B58 《学徒制度条例》 27. 罪行的检控 《学徒制度条例》 (第47 章) 第42(3A) 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废除 《执业 律师条例》 而代以 《法律执业者条例》 . 《律政人员条例》 28. 释义 《律政人员条例》 (第87 章) 第2条现予修订,在中文文本中,在 妥为认许 的定 义中,废除 《执业律师条例》 而代以 《法律执业者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