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4-05-08 |
人事处、组织 部在征求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 会审批,然后通知各单位执行. 具有副高职称的女职工,到55 周岁自愿延聘者,提交 延聘申请报告,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并报学校备 案.
(三)提前退休 学校按月办理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其程序为: 1.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写《北京理工大学提前退 休人员审批表》 . 2.基层单位同意后签章. 3.处级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审批;
具有正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由校长办公会审批;
其他人员由主管人 事校领导审批.
四、其他相关规定 1.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都应及时办理退休手 \?8?\? 续, 不需本人提出申请. 退休年龄的确定是根据人事档案, 由 人事处将即将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名单通知所在单位核 实.对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其 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2.已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教职工,凡涉及到更改出生 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等问题的,也应按规定办理退休手 续,由学校继续调查核实,待查证核实后,再予以更改. 3.退休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 国家及学校的规定办事,要提前做好接近退休年龄人员工作 接替的准备工作,至少提前半年做好人员调配及工作衔接的 安排.要做好退休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关心其生活及身体 状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安度晚年,并支持鼓励他们继续 为国家和学校的建设做出贡献.
五、本规定出台后,如遇国家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政 策为准.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北 京理工大学退 (离) 休工作暂行规定》 (人字[1997]49 号) 、 《北 京理工大学关于教职工退(离)休后福利待遇的规定》 (人字[1997]
50 号) 、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教职工提前退休的 办法》 (校办字[2001]61 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退休工作 规定 令 北京理工大学
2010 年6月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