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4-05-08 |
(四)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重点项目 建设等工作,调度、统计、汇总、分析、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五)负责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使用管理, 负责所属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相关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随 机抽查煤矿安全监控运行和调度值守情况;
跟踪预警信息的处置 情况,做好相关情况记录和上报;
(六)按照有关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预警信息;
协助上 -
4 - 级和领导组织、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救、抢险工作和生产恢 复等工作;
(七)负责本企业雨季 三防 、冬季 四防 等季节性 调度和节假日、重要时段的专项调度,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第八条 煤矿调度工作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按照《煤矿安 全规程》 、 《作业规程》 、 《操作规程》协调指挥安全生产;
(二)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 报工作.跟踪调度上级指示指令和工作安排的贯彻执行情况;
及 时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出现的重要问题隐患;
(三) 负责日常生产的组织指挥. 组织召开调度会、 生产会、 平衡会,及时督促检查和协调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四)深入生产现场,熟悉生产情况,掌握重要安全问题隐 患,及时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掌握生产动态,分析生产形势,协调组织各部门、各 生产环节按时完成各项生产作业计划, 编制调度台账、 生产日报、 月报,进行生产情况分析;
(六)检查生产准备情况,督促和帮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好生 产准备工作;
(七)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综合调度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做到视频监视、实时监测、远程控制,及时发现系统运行问题, -
5 - 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跟踪现场处置情况并做好情况记录;
(八)及时接收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基层单位应急报 告和监测监控系统报警信号, 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应急处置和信 息报告;
(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事故信息;
协助上级和领 导组织、协调、指挥安全事故的抢修、抢救、抢险和生产恢复工 作;
(十)加强调度业务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面 提升调度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九条 煤矿企业及煤矿应赋予调度机构以下工作权限:
(一)对于影响生产、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权对相关部 门和人员进行统一调度,根据工作需要下达调度通知或调度命 令;
(二)有权参与生产计划、检修计划、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审工作;
(三)有权了解和督查生产计划、工作措施、安全措施及领 导安排事项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如实报告并提供材 料;
(四)有权根据上级指示或生产急需,调动本单位人力、设备、材料、车辆等,必要时可代表本单位对外联系;
(五)紧急情况下,有权下达停产撤人命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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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调度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 第十条 煤炭管理部门应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机 构,或明确承担调度职能的工作部门.煤矿企业及煤矿应设置专 门的安全生产调度指挥机构,明确职责,配齐人员. 第十一条 调度值班人员的配备应满足调度工作的需要. 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值班调度员配备每班不少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