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4-05-08 |
中共 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⒛18年 4月 8日 (此 件公开发布) -1―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 了加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 的领导,健 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树 立安全发展理念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 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公务员 法》等法律规定和 《 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 域改革发展 的意见》 、 《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 《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中央有关规定 ,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领 导班子成员 (以 下统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 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工作机关、政府工作部 门及相关 机构领导干部 ,乡镇(街 道)党 政领导干部,各 类开发 区管 理机构党政领导干部 ,参 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 实增强政 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牢 固树立发展决 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的红线意识,按 照高质量发展要求, 坚持安全发展、依法治理 ,综 合运用巡查督查 、考核考察、 -2― 激励惩戒等措施 ,加 强组织领导,强 化属地管理 ,完 善体制 机制,有 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 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 故,促 使地方各级党政领 导干部切 实承担起 促 一方发展、 保一方平安 的政治责任,为 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 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营造 良好稳定 的安全生 产环境. 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 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 持管行 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 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 管安 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 区安全生产第一 责任人 ,班 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 责任.
第二章 职责第五条 地方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主要包 括:(一 )认 真贯彻执行党 中央 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 生产 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 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二 )把 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 日程和 向全会报告工作 的内容 ,及 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 )把 安全 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 员职责清单, -3― 督促落实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 制度 ;
(四 )加 强安全生产监管部 门领 导班子建设、干部 队伍 建设和机构建设 ,支 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
(五 )推 动将安全 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 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 绩考核的重要 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