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4-05-08
声明及提示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相关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声明 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期债券 发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了充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 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做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14 2015 年铁路建设债券利 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 号),对企业持有 本期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声明及提示 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明确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政府支 持性质的复函》(发改办财金?2011?2482 号),中国铁路建设债 券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政府支持债券.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函 ?2013?47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组建后,继续享有国家对原铁道 部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对铁路实行的原有 优惠政策继续执行,继续明确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5 年第九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

(二)发行总额:150 亿元.

(三)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分为

10 年期和

20 年期两个品种,其中10 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为

100 亿元,

20 年期品种的发行规模为

50 亿元,共150 亿元.

(四)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10 年期品种的 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 -0.30%~0.70%;

20 年期品种的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 本利差,基本利差区间为 0.10%~1.10%.Shibor 基准利率为公告日前

5 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 (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基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本期债券的最终基本 声明及提示 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由发行人根据市场招标结果, 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在债券存续期限内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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