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4-05-12

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 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积极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 四)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建设.按照从城市中心向 城市边缘、从城市优先发展区域向一般区域、从城市郊区向具备 条件中心城镇延伸的发展顺序,逐步增大公共充电设施分布密 度.优先在城市综合体、大型商场、宾馆、超市、文体场馆等建 筑物配建的停车场,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 ( P+R)等公共 ―

3 ― 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站配建公共快 充设施,适当新建独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结合实际建设占地 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鼓 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 五)加快分时租赁网点建设.大力推进全市公共充电网点 布局,以政府公务绿色出行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打造覆盖全市 的电动汽车分时租赁体系,让电动汽车分时共享成为我市新名 片.重点加快中心城区内分时租赁网点布局,主要在机关、高校、医院、文体场馆、P+R 枢纽、机场、火车站、快速路高架 桥下已有停车场等加快布局.

三、强化支撑保障 ( 一)加强专项规划引导.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考虑、科学 推进,结合我市发展实际,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 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做好与国家充电基础设施发 展指南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城乡、交通、土地利用 等规划的衔接,并根据经济社会和电动汽车发展的实际情况,适 时对规划进行修编,更好地指导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 市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二)落实规划设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制定我市各 类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规划设计 标准和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位要1

0 0 %建设充电设 ―

4 ― 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 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

2 0 %,每2

0 0 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结合 老城区、棚户区等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城乡配电网升级,统筹考虑 已建住宅小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 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 公室、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 委,各区、市政府,青岛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 三)简化规划建设审批.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服务的要求,减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 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 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 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 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按规定办 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 建设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按照基本建设项目备案有关规定 执行;

对非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应当取得设施所在的场地 使用权人的同意,并向当地电网企业报装.对私人用户居住地充 电基础设施,推广使用全国统一的建设管理示范文本;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