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4-05-14 |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 处分条例》第二十
一、二十三条 2.监督方式:①汕头市行政服务热 线:12345;
②汕头市经信局:0754- 88698131;
③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020-83134746. 表
一、行政许可 第1页,共20 页 序号 职权名称 子项名称 依据 其他共同审 批部门 责任事项 问责依据及 监督方式 备注 表
一、行政许可
2 制式无线电台(站) 强制 备案 4.制式无线电台 (站)强制备案 (注销)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各地级以上市市属单位覆盖和服务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无线电台 (站)的设置,由地级以上市无线电主管部门受理和审批,报省无线电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无线电台(站)停用或者被撤销的,其设置、使用者应当在停用或者被 撤销后三十日内,向核发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无线电台执照.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 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提供) . 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转报)申请;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 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5.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日常监测和年度检测(年审)等方式,加强许 可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许可法》第七十
二、七十
三、七十
四、七十五条;
②《行政机关公务员 处分条例》第二十
一、二十三条 2.监督方式:①汕头市行政服务热 线:12345;
②汕头市经信局:0754- 88698131;
③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020-83134746.
3 建设产生无线电波辐 射的工程设施选址确 定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2016年11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修订 第六十一条: 经无线电管理机构确定的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可能对已依法设置、 使用的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其选址定点由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省、自 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2010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 第三十八条:建设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可能对无线电台(站)造成有害干扰的,其 选址定点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无线电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 传引导和咨询服务. 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由网上办事大厅统一提供) . 3.审查责任:在法定和承诺时限内,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4.决定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批准(转报)申请;
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 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5.事后监管责任: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日常监测和年度检测(年审)等方式,加强许 可事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问责依据: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许可法》第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