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4-05-15 |
一、基本情况 根据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 (青 办发〔2015〕17 号)和《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西 宁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 (宁发〔2015〕10 号) ,设立西 宁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内设机构:1.党委办公室(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
2.纪检 监察和审计处;
3.办公室;
4.政策法规和学校安全处;
5.人事处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
6.财务和学生资助处;
7.发 展规划和基建装备处;
8.中学教育处;
9. 学前和小学教育处;
10.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
11.体 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处;
12.共青团西宁市教育局委员会. 根据《关于西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更名的批复》 (宁编办 发〔2013〕120 号) ,同意将西宁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西 宁市教育考试院,为市教育局管理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根据 《关于西宁市教育督导室更名为西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 导室的批复》 (宁机编发〔2002〕20 号)和《关于重新明确西宁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性质的批复》 (宁编办发〔2013〕77 号) ,西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西宁市教育局管理的社会公 益类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2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起草相关地 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拟订、实施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年 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坚持立德树人,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负责教育的统 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执行学校的设置标准,实施教育基础项目建 设;
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负责教育基 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指导学前、 小学、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 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管理与协调高、中等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 和成人教育工作;
负责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中等职业教 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负责中等职业教育 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5.组织、 指导对中等以下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 作;
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6.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民族教育的援助工作. 7.指导中小学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 进步工作;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团队建设、工会建设;
负责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 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指导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法 制教育、国防教育工作.
3 8.负责提出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建议. 9.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拟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相 关政策;
组织教师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教师培训、交 流支教,指导师德师风建设. 10.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 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计划,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完善 政府购买教育服务体制. 11.负责师生资助工作;
负责国外、海外、省外的教育援助 和教育贷款. 12.负责初、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考试和 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3.负责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