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4-05-18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 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并获取作出 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 及时准确传递,为我们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有效配合了我们的工作.

三、董事会议案投票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过认真审议,所有议案均投 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们对

2018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 项,按照规定作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

2018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条 款均公平合理,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未有对外担保事项及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 非法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不适用.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高管薪酬的管理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及公 司章程、规章制度等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业绩预告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没有出现业绩预告调整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8 年度不适用.

(八)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对以前年度公司、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作出的承诺做了梳理,并 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项概述:

2015 年9月,公司前控股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 景谷森达 )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形式拟出让其持有的公司 24.67%股份.2015 年11 月,景谷森达最终选取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小 康控股 )为受让方,双方于

2015 年11 月6日签订了《国有股份转让协议》.

2016 年2月4日,小康控股受让的前述公司 24.67%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小康控股与景谷森达于

2015 年11 月6日签订的《国有股份转让协议》 第十条第

(七)项约定,小康控股承诺在受让景谷林业股份后

36 个月内不进行 减持,小康控股该次所取得的景谷林业股份,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同一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

《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第二十三 条约定,若小康控股违反《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第十条第

(七)项约定的义务, 则小康控股应向景谷森达支付所减持股份全部所得的 10%作为违约金.因此, 前述股份限制转让期间为

2016 年2月4日至

2019 年2月3日. 鉴于小康控股拟在前述股份限制转让期间出让从景谷森达处取得的部分股 份,经过各方友好协商,景谷森达于

2018 年5月12 日出具《关于同意转让云 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函》,经景谷森达专题研究同意小康控股 提前转让原受让的 24.67%股份中的部分股份,同时要求小康控股按照双方签订 的《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第二十三条约定,按照提前转让股份收入的 10%向景 谷森达支付违约金.小康控股承诺将按照《国有股份转让协议》第二十三条约 定的责任,即按照提前转让股份收入的 10%向景谷森达支付违约金.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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