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05-18 |
1、以人为本,适应需求;
2、科学预测、规模合理;
3、适度近期、着眼远期;
4、城乡统筹,区域均衡;
5、四圈合一,相互融合;
6、增存并举、集约发展;
7、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清流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8-2030 年) 文本
3 福建超平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第07 条 规划目标
1、以承接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以健全完善 居家为基础、社区为 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 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实现结构合理、功能完善、 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具有清流特色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格局.
2、近期(2020 年)以保障补缺型建设为主,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达到
35 张/千名老人, 其中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达到
25 床/千名老人.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 床位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总数 80%以上.
3、远期(2030 年)以提质增效型建设为主,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达到
40 张/千名老人, 其中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达到
30 床/千名老人.养老服务设施以政府部门监督管 理、市场化运营形式为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实现福利型老人供养服务. 第08 条 规划对象 本次规划的对象是各类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养老配套服务设施等. 第09 条 规划成果 规划由文本、 图纸、 说明书和问卷调查报告四部分组成. 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说明书是对文本和图纸的补充和解释说明.
第二章 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第10 条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图2-1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级别 项目名称 基本配建内容 建设规模及要求 配建指标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区(县)级 养老院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 医疗保健、 健身及室外活动场地等 不应小于150 床位 ≥35 O/床45-60 O/床 老年养护院 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保健、 康复及室外活动场地等 不应小于100 床位 ≥35 O/床45-60 O/床 老年公寓 居家式生活起居、 餐饮服务、 文化 有娱乐、保健服务用房等 不应小于80 床位 ≥40 O/床50-70 O/床 街道(乡镇) 养老院(托老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 不应小于≥30 O/床40-50 O/床 级别 项目名称 基本配建内容 建设规模及要求 配建指标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级所、敬老院) 医疗保健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等
10 床位 第11 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表2-2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 级别 项目名称 配建标准 建设规 模及要 求 配建指标 备注 建筑面积 用地 面积 街道 (乡镇)级 社区居家 养老服务 照料中心 一类建筑面积 1600m2 以上 不少于
20 张床 位 按五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 料中心标准 (建筑面积≥1600 m2 ) (近期利用闲置资源建设 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 心可降低标准) ―― ―― 二类建筑面积
1085 O 以上 不少于
15 张床 位 按五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 料中心标准 (建筑面积≥1085 O) (近期利用闲置资源建设 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 心可降低标准, 建筑面积不少 于500 O) ―― ―― 三类一般乡镇至少应 设1处, 建筑面积
750 O以上 5-10 张 床位 按五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 料中心标准(建筑面积≥750 O) (近期利用闲置资源建设 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 心可降低标准, 建筑面积不少 于500 O) ―― ―― 社区 (村) 级 社区居家养老服 务站 按每个社区设置1 处5-10 张 床位 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按 三星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 料中心标准(建筑面积≥ 300m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