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4-05-31 |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1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第三届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 、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诚的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的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2018 年度工作中,本人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自身的专业优 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的发展方向、审计等工作提出了意见 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 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本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 议召开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缺席会议
10 10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了
2018 年度召开的
10 次董事会会议, 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充 分的沟通、 交流, 积极参与了各项议案的讨论, 秉承客观公正的态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本人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合规,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同 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8 年度充分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2 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运用专业知识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1、2018 年1月13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4月24 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对公司
2017 年年度 报告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7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17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8)关于核销坏账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