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4-05-31 |
2 (此页无正文)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桓仁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8 年7 月2 日3桓仁满族自治县幼儿园办园行为 幼儿园督导评估工作规划 (2018-2022 年) 为完善我县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和改进对幼儿园办园行 为的监管,促进我县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 乐成长,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 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7 号)和国务 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7〕59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 导室 辽宁省教育厅印发辽宁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 的通知》(辽政教督室函〔2017〕31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 督导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 精神要求,并结合我县学前教育现状,经县教育研究决定,特制订 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完善幼儿园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 管理,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遵循 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育与教育质量, 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快乐成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 需求.
二、遵循原则
4 1.以评促建.推动本县加强对薄弱幼儿园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引导幼儿园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保 育与教育质量. 2.客观公正.以幼儿园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评估程序透明, 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注重实效.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为幼儿园提供指导和帮 助,为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 成立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周晓婕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王世宇 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郑士平 教育局副局长 张柏林 教育局副局长 赵金付 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范伟业 贾福东 王莹连永祥 王守安 孙立岩 联络员:孙立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督导室,范伟业兼任办 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督导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指导、综 合等工作.
四、督导评估对象与时间
5 1.督导评估主体为全县辖区内,面向学龄前3-6 岁儿童提供保 育、 教育服务的75 所幼儿园 (包括附设幼儿班、 幼教点以及未取得 办园许可的幼儿园),实施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突出以薄 弱幼儿园为重点. 2.督导评估周期为2018 年-2022 年. 在这一周期内,教育督导 室将对辖区内幼儿园至少进行一次督导评估(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