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4-06-01 |
1 目录
一、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 验区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 (鄂政发 〔2018〕
13 号) (1) 1.
国地税一窗通办 7) 2.先放行、后改单 17) 3.海关减免税手续汇总办理 (20) 4.内外贸同船运输货物智能放行 (23) 5.先出区、后报关 (26)
2 6.便捷保税货物流转 (30) 7.加工贸易扁平化改革 (33) 8.中欧班列(武汉)运单归并、简化申报 (36) 9.中欧班列(武汉)车边验放 (40) 10.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 (43) 11.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46) 12.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采信模式 (55) 13.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商务审批和工商登记实现 四 个一 (60)
3
二、关于印发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 最佳 实践案例 的通知 (鄂自贸组发〔2018〕1 号) (68) 1.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案例①.行政审批服务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70) 案例②.推进 无申请退税 助力自贸试验区发展 (77) 案例③. 一窗通办、一办到底 审批服务模式 (82) 2.贸易便利化 案例④.瞄准 简、减、降、优 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87) 3.金融服务创新 案例⑤.构建科技金融体系服务创新创业 (98)
4 案例⑥. 财政出口增信贷 金融服务新模式 106) 4.产业升级 案例⑦.聚全球资源培育世界级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114) 案例⑧.实施五大工程打造新能源汽车之都 121)
1 鄂政发〔2018〕13 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湖北)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改革试点 经验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设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湖北 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 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 扩大开放和加快推进中部崛起、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国家赋予湖北的重 大改革任务. 湖北自贸试验区自
2017 年4月挂牌运行以 来,武汉、襄阳、宜昌三个片区和省直有关单位以制度
2 创新为核心,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在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事中 事后监管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 成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湖北 自贸试验区第一批改革试点经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复制推广主要内容
(一)在全省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9 项). 1.国地税一窗通办. 2.先放行、后改单. 3.减免税手续汇总办理. 4.内外贸同船运输货物智能放行. 5.先出区、后报关. 6.便捷保税货物流转. 7.加工贸易扁平化改革. 8.中欧班列(武汉)运单归并、简化申报. 9.中欧班列(武汉)车边验放.
3
(二)在湖北自贸试验区范围内推广的改革事项(4 项). 1.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 2.不动产登记业务实现 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 3.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采信模式. 4.外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商务审批和工商登记实现 四 个一 .
二、高度重视推广工作 复制推广湖北自贸试验区第一批改革创新经验,是 我省抢抓自贸试验区建设战略机遇、全面提升对外开放 水平的有力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 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 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 立健全工作机制, 确保各项改革试点经验尽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