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4-06-01
思明区人民政府公报(月 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15 年第

12 期(总第

84 期)

2016 年1月30 日出版 主任:傅秀菊 副主任:尤小波 委员:张建斌 傅春芳 吕联传 陈雅琪 韩诗莹 陈嘉佳 蔡亚娟 阮贞艳 赵闽琴 王若君 罗雄主编: 尤小波 副主编:张建斌 编辑出版: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部地址: 民族路

33 号 责任编辑:杨彦杰

电话:2667560 邮编:361001 【厦思政文件】 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2) 关于沈光泽任职的通知.4) 关于印发思明区会展业发展扶持奖励若干意见的通知.4) 关于印发思明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6) 关于叶炯等任职的通知.15) 【厦思政征文件】 关于轨道交通

1 号线(开元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15) 关于轨道交通

1 号线(梧村段)建设项目房屋征收有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18) 关于确定鼓浪屿整治提升项目(第二批)房屋搬迁范围的公告.21) 【厦思政办文件】 关于印发鼓浪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22) 关于印发思明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26) 关于明发商业广场中区阿邱小吃店 11・17 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39) 印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思明区

2016 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禁放查非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39) 印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思明区

2016 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禁放查非专项行动宣传方案的通知.45) 关于印发厦门市思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 年修订版)的通知.47) 【政务信息】67) 【区政府大事记】70) 【人事与机构】72) 【目录索引】

2015 年12 月区政府文件目录索引. 72) 编辑委员会名单

02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办、局,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5〕34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 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

45 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 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厦府〔2015〕316 号)要求, 现就做好我区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 三农 发展变化情况的重 大国情国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我 区农业、农村、农民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 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 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 对科学制定 三农 政策、促进实现农业现代化、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 营户和其他住户;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 营单位;

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 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根据农业农村的发展变化情况和全面深化农村改 革的需要,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 况;

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

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

新农村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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