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4-07-12 |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获得理财收益439.22万元.
3、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合理存放和安排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定期 存放产生部分利息收入.
(三)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目前 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 已基本建设完成,为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 此项目实施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653.18万元及结存利息(具 体金额以实际划款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未来 如发展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继续投资上述项目. 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 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承诺事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将自有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 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投资或者从事证券投 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并承诺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 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包括财务性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致同意将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 造项目(江苏宿迁) 实施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 司的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 实施结项是 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 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 营效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 实施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独立董 事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 实施结项并 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调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资料, 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 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
1、 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江苏宿迁) 目前已投入的产能已 满足当前市场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上述项目实施结项符合公司 及股东利益.
2、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8,653.18万元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 公司发展主营业务之需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此项安排有助于提高募投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