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4-07-13 |
2015 年9月通过银行对世新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用委托贷款 10,000 万元,支持其
3 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委托期限为
1 年,2016 年9月,该笔借款到期后, 世新公司申请了展期至
2017 年9月,展期届满后世新公司无法偿还贷款以及以 前年度形成的其他往来款 104.37 万元.2017 年,因世新公司严重亏损,经营困 难,已资不抵债,公司预计将无法收回该等款项,对前述往来款项全额计提了坏 账准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世新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净额为
0 元. 上述款项形成时, 世新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述往来款项为公司内部 往来款项. 2018年12月, 公司及安大公司将所持世新公司57.89%股权转让至金江公司, 转让完成后, 世新公司成为公司的关联方,该等款项转变为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往 来款项. C.公司与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018 年期初, 公司与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惠腾公司 ) 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 19.86 万元,具体的构成情况及主要原因系:惠腾公司原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源公司的参股子公司,2017 年,公司部分员工调任到惠腾 公司,因该部分员工社保缴纳地未进行变更且金额不大,仍由公司代缴,定期与 惠腾公司结算.2017 年度,公司代缴惠腾公司的该部分员工的社保费用为 19.86 万元. 公司已于
2018 年2月将上述款项予以收回,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 与惠腾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长期存在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原因,公司 是否建立并执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回复: A. 公司长期存在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原因 上述公司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发生在该等企业 尚属于中航重机子公司或参股子公司的期间, 主要由于公司对前述子公司的处置 形成了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除公司与世新公司形成的非 经营性资金往来尚未清理外, 其余两家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均已清理完毕,不存
4 在长期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情形. B. 公司是否建立并执行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制定了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制度》 (重机规 〔2012〕
59 号)、《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明确 了与关联自然人、 关联法人之间的发生关联交易的范围、发生关联交易的审批流 程、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等规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全面梳理货币资金业务流 程, 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和岗位, 明确货币资金各个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 求;
遵循现金、银行账户、票据、印签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的货币资 金安全;
完善货币资金信息的报告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 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均由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2019 年,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0116 号《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 中航重机于
2018 年12 月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