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4-07-18 |
7 ― 「本公司」 指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股份代号:02722)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币」 指 香港的法定货币 「独立股东」 指 上市规则第14A.10(5)条赋予的涵义,及就本公司而言, 指除母公司及其联系人以外的股东 「合营协议」 指 合营方於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订立的合营协议 「合营企业」 指 重庆市机电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为合营方根嫌 拟设立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 「合营方」 指 本公司、母公司、重庆普惠机电实业、重庆起重机厂、 重庆建安仪器、綦江传动、重庆机床、重庆水泵厂、重 通集团及重庆水轮机厂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母公司」 指重庆机电控股(集 团) 公司,一间於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五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重庆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拥有,为本公司发起人之一 「百分比率」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含香港、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发起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綦江传动」 指 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一家根泄沙闪⒅邢 责任公司,并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 ―
8 ―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在本公告中,人民币与港币的兑换价是以人民币1.00元:港币1.2231元的汇率计算. 承董事会命 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执行董事 谢华骏 中国 ? 重庆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谢华骏先生、余刚先生、廖绍华先生及陈先正先生;
非 执行董事为黄勇先生、王冀渝先生、杨镜璞先生及刘良才先生;
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卢华威先生、任晓常先生、孔维梁先生及靳景玉先生. * 仅供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