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4-07-24 |
电话:021-63391088(总机) 传真:021-63391116 邮编:200002 -4- 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 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
四、特别事项说明
1、根据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被评估单位以 7.64 亿元的对价获得江苏宝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18 家4S 店100%的股权. 协议约定, 江苏宝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18 家4S 店自
2016 年1月1日起净利润归被评估单 位所有, 本次评估预测将江苏宝尊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18 家4S 店自
2016 年1月1日起纳入预测范围.
2、 截至
2015 年12 月31 日, 永达汽车集团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30 宗国有土地使 用权,面积合计 398,601.80 平方米.除1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取得外,其余 土地永达汽车集团及其子公司均取得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书,其中: (1)5 宗土地实际用途与土地使用权证上记载用途不符,该等土地总面积 105,853.90 平方米.永达汽车集团子公司已就上述
5 宗土地中的
4 宗取得相关政府 主管部门的确认函,确认会继续允许/支持永达汽车集团子公司使用该等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