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4-07-24 |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2015〕303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 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融证券 )采用非公开发 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329,00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56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58,24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474,72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151,765,28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融证券于
2016 年1月12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16〕10-2 号) .另减除验资费、 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 1,539,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150,226,280.00 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243,959,390.26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135,832.68 元;
2017 年上半年度实 际使用募集资金 18,213,741.64 元,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7,505,817.42 元;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62,173,131.9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24,641,650.10 元. 截至
2017 年6月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13,703,798.20 元(包括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时用自 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发行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009,000.00 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赣能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经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2015年第九次临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 行专户存储,开户银行名称为: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账号为:8115701012900027255.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与保荐机构华融证券、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 已经严格遵照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