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4-07-28 |
电话:13901519471 传真:/ 邮编:214100 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华夏工业园 C 座 编制单位: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电话:0519-88163870 传真:0519-88163870 邮编:213000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
47 号24 栋、26 栋、27 栋1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无锡品尚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搬迁增项 (划√ ) 主要产品名称 ABS 塑料制品、PP 塑料制品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 ABS 塑料制品
100 吨、PP 塑料制品
50 吨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 ABS 塑料制品
100 吨、PP 塑料制品
50 吨 环评时间
2017 年10 月 开工建设时间
2018 年1月调试时间
2018 年10 月 现场监测时间
2019 年2月18 日-19 日 环评表 审批部门 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江苏兴盛环境科学研究 院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 位-投资总概算 (万元)
500 环保投资 总概算(万元) 10.
5 比例% 2.1 实际总投资 (万元)
500 实际环保投资 (万元) 10.5 比例% 2.1 验收监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令第
682 号,
2017 年7月16 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 部,公告
2018 年第
9 号,2018 年5月15 日);
(4)《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 苏环管[97]122 号文);
(5)《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 号);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7)《无锡品尚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 苏兴盛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 年10 月);
(8) 无锡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无锡品尚塑业有限公司的审批意见》(锡环许[2018]12 号,2018 年1月23 日);
(9)《无锡品尚塑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方案》(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2018)环检(方)字第(444)
2 续表一 验收监 测依据 号);
(10)无锡品尚塑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验收监 测评价 标准标 号、级别、 限值
1、废水 该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 只添加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 接管无锡市锡山区鹅湖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 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执行标准见表 1-1. 表1-1 接管水执行标准 污染物 标准浓度限值 (mg/L) 参照标准 pH 值6-9(无量纲)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表4中三级标准 化学需氧量 ≤500 悬浮物 ≤400 总磷 ≤8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氨氮 ≤45 总氮 ≤70
2、废气 该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 经收集罩收集 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