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4-07-30 |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 年1月5日诉讼受理日期:2018 年1月5日受理法院的名称: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反诉被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王官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无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边鼎、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反诉原告)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内蒙古皓腾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马永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马海军、内蒙古蒙中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4 年8月5日,王官祥与内蒙古皓腾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腾商 贸" )签订《项目投标合作协议书》 .皓腾商贸将其开发建设位于锡林浩特市毛登 公告编号:2018-035 牧场规模化养殖场一期建设项目的工程发包于王官祥. 施工期间被告仅支付部分 工程款,剩余款项迟迟不予给付.在工程竣工后,因被告公司人员更替,否认欠 付原告工程款的事实.鉴于此,王官祥特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8 年1月10 日,皓腾商贸提出反诉.被告承包原告处的基础草棚、生活 办公区、储草棚、锅炉房、饲料加工间建设项目,目前被告也没有完工,包括羊 舍墙体没有完成,没做配电、消防、防水设施、没有安装锅炉及排水管道、电器 管道等并且也不返修需要返修的工程,包括羊舍的墙体、垒歪了
80 公分,墙体 基础下沉,屋顶下沉,墙体开裂何谈合格验收,根据签订的协议书约定被告已经 严重违约,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
4 条3款的约定,被告不能按时完 工的约定,17 条第
1 款的约定,再次被告已经超额支付原告工程款,现在请求 被告赔偿损失,返还多支付的工程款.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2017 年11 月17 日王官祥向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皓腾商贸给付原告王官祥工程款共计 290,685.00 元;
2、判令被告承担 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 235,000.00 元;
3、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及其他应付 费用.
2018 年1月10 日,皓腾商贸提出反诉,反诉请求:
1、依法返还没有完成 工程量及返修工程量造价价款(具体数额以鉴定为准) ;
2、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 金、滞纳金合计 500,000.00 元;
3、被反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被告答辩状的基本内容: 内蒙古皓腾商贸有限公司辩称,被告承包原告处的基础草棚、生活办公区、 储草棚、锅炉房、饲料加工间建设项目.目前被告也没有完工,包括羊舍墙体没 有完成,没做配电、消防、防水设施、没有安装锅炉及排水管道、电器管道等并 且也不返修需要返修的工程,包括羊舍的墙体、垒歪了
80 公分,墙体基础下沉, 屋顶下沉,墙体开裂何谈合格验收,根据签订的协议书约定被告已经严重违约, 造成了原告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