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8-22 |
2012 年7月17 日出具 《 首钢总公司关于本次重组后同业竞争的解决措施及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根据首钢钢铁业发展规划,首钢股份将作为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及上游铁矿资源产业发 展、整合的唯一平台,最终实现首钢集团在中国境内的钢铁、上游铁矿资源业务整体上市.具体内容参见本年报 公司治理 之同业竞争部分. C、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首钢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着关联交易.若未来关联交易协议不能被严格遵守,可能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存在的关联交易主要为正常钢铁生产经营产生的原料供应与产品销售,依据签订的相关协议,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 立性.公司将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按照 《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做好 关联交易的及时、充分信息披露.保证关联交易的公正、透明,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推进资产置换和敦促、配 合首钢总公司落实在资产置换中所做的承诺,逐步减少关联交易. D、钢铁主流程停产导致的风险
2010 年底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公司只保留第一线材厂及冷轧公司继续开展钢铁生产经营业务,公司抗风险能力受到不 利影响.若本公司停产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的重组过渡期较长,公司核心竞争力较长时间削弱,可能导致本公司亏损,使公司 面临被深交所实行其他特别处理(ST)风险. 针对重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资产置换进程,做好后续资产交割准备,注重重组后业务整合,加强对专业分公司的管 理,实现专业领域内的战略协同,包括销售协同、营运协同、生产协同、投资协同、管理协同、对外合作协同等,保证各专业领域 协调发展.在最短时间里形成上下游配套的高效运行体系,扭转目前的盈利格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无变化.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 非标准审计报告 的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959 公告编号: 2013-00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 年4月23 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楼会议室召开四届十五次董 事会会议.会议通知
4 月1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8 人.朱继民董事长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徐凝 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王青海副董事长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王毅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根据 《 公司法》、 《 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徐凝董事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