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4-09-01
升达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SHENGDA FORESTRY INDUSTRY CO.

, LTD 四川省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26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 楼 升达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cninfo.com.cn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 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6,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5,500 万股流通股, 发行后总股本 21,500 万股.控股股东升达集团、实际控制人江昌政及其一致行 动人江山、杜金华以及董静涛、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罗娅芳承诺:自发行 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昌政、董静涛、 向中华、张昌林、蒋昌华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根据发行人

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滚 存利润由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3、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风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 升达林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1)主要原材料依赖风险.公司强化木地板业务主要原材料为中纤板,占 强化木地板生产成本的49%左右.2005年、2006年及2007年,8mm中纤板采购平均 单价分别上涨了3.04%、4.95%、5.73%.公司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使得木地板产品单价相应提高.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强化木地板业务毛利率 分别为33.21%、33.57%、35.43%,保持稳定. 公司建设的成都温江16万立方米中纤板项目已于2008年1月进入调试试生 产, 中纤板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为枝桠材和次小薪材, 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 林木资源总体上比较紧缺.公司在达州、广元和成都周边地区有林权证的工业原 料林已达到10.00万亩,尚未取得林权证的新造林(含合作造林和定向培育)约7 万亩,计划2012年自有和控制的工业原料林达到100万亩. 公司 林板一体化 战略的不断实施, 将有利于抵御原材料依赖风险. 但是,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市场对木材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公司也将面临 中纤板项目所用枝桠材和次小薪材的原料采购不足或涨价的风险. (2)募集资金项目市场风险.公司拟用募集资金在四川广元建设22万立方 米中纤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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