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4-09-03 |
一、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行人全体董事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独立地 对发行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 确认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 息披露文件, 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 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 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 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 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 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期债券时, 应认真考虑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各种风 险.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 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证券 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一)债券名称:2014 年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4 内江投资债 ).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
18 亿元.
(三)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票 面利率由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2014年 内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公告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基 准利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簿记建档基本利差区间上 限为3.30%.最终基本利差和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由发 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 备案,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 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四)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在债券存 续期内的第
3、
4、
5、
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规模 20%、20%、20%、 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五年的当期利息随本金一 起支付. 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 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 定者除外) 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中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