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4-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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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 「现有2019年及 2020年年度上限」 指 与广东华厦电力及阳西电力订立之阳西协议项下截 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运维服务现有年度上限 人民币245百万元及附加费用人民币85.05百万元;
「广东华厦电力」 指 广东华厦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於2003年11月11日於 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由朱先生的兄弟拥有及控制 「嘉林资本」 或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一间可进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 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第6类 (就 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受 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 东有关阳西协议项下之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董事委员会」 指 董事会下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独立委员 会,已由董事会成立以就阳西协议项下交易向独立 股东提供意见 「独立股东」 指 股东,不包括朱先生及其联系人以及任何於阳西协 议项下的交易中拥有重大权益的股东 「千瓦时」 指 千瓦时 「最后可行日期」 指2019年5月27日,即本通函付印前为确定其中所载若 干资料的最后可行日期 C
3 C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经不时修订) 「朱先生」 指 朱伟航,我们的非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 「新2019年及 2020年年度上限」 指 本通函 「新2019年及2020年年度上限」 一节所载之截 至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阳西协议年度 上限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2月28日的招股章程 「人民币」 指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美元」 指 美国的法定货币美元 「服务费」 指 阳西协议项下的服务费,即上网电量乘以双方协定 的费率,以及中国政府授予的部分 「超低排放」 补贴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指 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01美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改造机组」 指1-2号设施的 「超低排放」 改造机组 C
4 C 「阳西协议」 指 北京博奇与广东华厦电力及阳西电力於2016年12月31日订立之阳西管理服务协议,北京博奇与广东华 厦电力及阳西电力於2017年1月1日订立之阳西服务 定价协议及阳西补充管理服务协议及北京博奇、广 东华厦电力及阳西电力於2018年3月8日及2018年7月20日订立之补充协议 「阳西电力」 指 阳西海滨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一间於2004年2月5日 在中国成立之有限公司,一间广东华厦电力全资附 属公司 「阳西设施」 指 阳西电力拥有的1C4号脱硫及脱硝设施;
及「%」 指 百分比 C
5 C China Boqi Environmental (Holding) Co., Ltd. 中国博奇环保(控股)有限公司(於 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377) 执行董事: 注册办事处: 程里全先生主席 PO Box 309, 曾之俊先生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非执行董事: Cayman Islands 郑拓先生 朱伟航先生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陈学先生 香港 湾仔 独立非执行董事: 皇后大道东248号 刘根钰先生 阳光中心40楼 谢国忠博士 陆志芳先生 敬启者: 持续关连交易1. 绪言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的公告,内容有关 (其中包括) 本公司持续关连 交易超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阳西协议项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