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4-09-19 |
0 0 5,000 5,000 387.7551 4,612.2449 0.3744
4 阳泉煤 业(集团) 有限 责任公 司005,000 5,000 387.7551 4,612.2449 0.3744
5 山西晋 城无烟 煤矿业 集团有 限责任 公司
0 0 5,000 5,000 387.7551 4,612.2449 0.3744
6 中科合 成油工 程股份 有限公 司0010,000 10,000 775.4065 9,224.5935 0.7487
7 空气化 工产品 (中国) 投资有 限公司
0 0 10,000 10,000 775.4065 9,224.5935 0.7487
8 惠生工 程(中国) 有限 公司
0 0 3,000 3,000 232.6116 2,767.3884 0.2246
9 中科潞 安能源 技术有 限公司
0 0 3,000 3,000 232.6116 2,767.3884 0.2246 合计 100,000
100 46,000 146,000 3,567.0566 42,432.9434
100 7 增资前标的公司持股图: 增资后标的公司持股图:
3、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山西潞安化工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所涉及的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1292 号) ,以2018 年6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 潞安化工股权评估价值 1,289,580.10 万元, 本次向潞安化工增资,以上述评估值作为潞安化工股权作价依据.该8评估值已经山西省国资委备案(备案编号:2018048) ,出资比例按照 增资后各自出资额占潞安化工净资产的比例依法确定. 本次增资的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 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中科股份、空气化工、惠生工程、中科潞安 乙方:同煤集团、阳煤集团、焦化股份、晋煤集团 丙方:潞安集团 丁方:潞安化工
(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乙方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 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所涉及的山西潞安化工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1292 号) , 截至本次增资的评估基准日
2018 年6月30 日,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潞安化工股权评估值为 1,289,580.10 万元作为潞安化工股权作价依 据,以现金方式向潞安化工增资 46,000 万元;
潞安集团同意放弃对 于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
(三)支付期限 甲方各主体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关于本次增资的增资款的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应按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将约定的增资款直接付至产 权交易机构的指定账户. 乙方各主体应根据丁方的增资款支付通知 (支付时间与甲方各主 体同步)将约定的增资款直接付至丁方的指定账户.
(四)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9 在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本次增资的交易凭证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 方各主体、 乙方各主体与潞安集团共同协调召开潞安化工新一届股东 会,通过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决议,安排潞安化工及时完成本次增资的 工商变更登记:
1、通过潞安化工现有章程的修订案,依法办理本次增资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及商务部门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手续,甲方各主 体、乙方各主体、潞安集团给予必要配合;
2、 潞安化工向甲方各主体、 乙方各主体、 潞安集团分别签发 《出 资证明书》并变更股东名册. 上述工作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 潞安化工应将加盖公章的新营业 执照复印件、 《出资证明书》原件、股东名册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原 件等各一份分别交付给甲方各主体、乙方各主体、潞安集团. 《出资 证明书》及股东名册的记载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因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潞安化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