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4-10-02 |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德美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1―1―1 广广广东 东 东德 德 德美 美 美精 精 精细 细 细化 化 化工 工 工股 股 股份 份 份有 有 有限 限 限公 公 公司 司司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 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拟发行股数:3,400 万股
(三)每股面值:1 元
(四)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2006 年月日
(六)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13,400 万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黄冠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恒之宏公司、昌连荣公司、何国 英、瑞奇公司和马克良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同时作 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黄冠雄、何国英、马克良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06 年5月28 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德美化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1―1―2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 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 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0,000 万股,本次拟发行 3,4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3,400 万股,13,400 万股均为流通股.股东黄冠雄(持股 3,120 万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 股份;
股东恒之宏公司、昌连荣公司、何国英、瑞奇公司和马克良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黄冠雄、 何国英、马克良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