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4-10-03
桂政办函〔2017〕28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人 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 年6月13 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2 ― 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桂发〔2015〕4 号)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 规划(2015―2020 年)的通知》 (桂政发〔2015〕37 号)要求, 为推进我区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集约 发展,充分发挥集聚区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指以某一服务产业为主导,相 关服务产业相配套,产业特色鲜明,空间相对集中,具有资源集 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功能,现代服务业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 的区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是产业发展新高地和经济增长新亮点, 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第三条 创建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应遵循政府引导、市 场主导,集聚集约、优化布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改革创新、 开放合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注重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积极引进和应用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型服 务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第四条 "十三五"时期,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重点发展 ―

3 ― 现代物流、新型/特色专业市场、科技服务、文化创意、金融商务、 软件与信息服务、健康养老服务、旅游休闲、教育培训、综合性 服务等十大类集聚区. 第五条 自治区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负责全区现代服务 业集聚区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全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参与相关行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评 审、指导和管理工作. 全区各设区市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发展改革 委)负责本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推荐申报工作,并配合自治区 服务业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行指导和 管理.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六条 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相关 规划要求;

(二)符合广西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

(三)有详尽的建设发展规划,发展目标清晰、功能定位合 理、业态特色鲜明;

(四)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生态环保设施 和配套条件比较完备;

管理机构和管理章程健全,管理人员素质 ―

4 ― 较高;

(五)有多家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机构) 入驻;

(六)在全区同类集聚区中处于领先地位,有较强辐射带动 作用、较大市场影响力,集聚形成的规模和增长效应明显;

(七)所在地政府在发展规划、政策扶持、政务服务和人才 发展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

(八)有专门的统计工作人员和统计报表制度,具有较完善 的统计功能. 第七条 各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还应按分类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代物流集聚区. 1.以物流企业为主体,依托海港、内河港口、空港、铁路港、 公路港等交通枢纽,形成社会化运输、配送、包装、仓储、交易、 信息服务等物流功能有效集中的集聚区;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