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4-11-04

2008 年4月28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5 年9月21 日住所常州市新北区兴丰路

6 号 邮政编码

213127 联系电话 0519-89620691 传真号码 0519-8962069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主营业务 发行人是专业从事高性能碳纤维及相关产品研发、生产、 销售和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本次证券发行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五、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3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六、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本保荐机构的内部审核程序 本保荐机构保荐业务的内部审核程序包括项目立项审核程序和内核审核程 序两个阶段,分别说明如下:

1、立项审核流程 立项审核程序为: 项目组提出立项申请→业务部门立项会议审核通过后,向 公司投行管理总部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 质量控制部 )申请立项→质量控制部 对立项材料进行审核出具立项审核意见→业务部门对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回复→ 质量控制部组织召开立项小组会议→立项会议审核通过的准予立项.

2、内核审核流程 内核审核程序为: 保荐代表人对全套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业务部门复审→投 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以下简称 质量控制总部 )对全套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和现 场审核, 提出审核意见→项目组对质量控制总部出具的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回复→ 质量控制总部组织召开内核小组会议→质量控制总部汇总内核小组成员意见, 提 交项目组→项目组对内核小组成员意见进行回复→质量控制总部审核回复文件, 审核通过的,予以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二)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核意见

2016 年8月1日,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小组召开投行内核小组会议, 对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以下简称 该 项目 )进行审核.内核小组成员共

13 人,参会

7 人,参加表决

7 人,符合内核 小组工作规则.在充分讨论与问核的基础上,内核小组成员对该项目的表决结果 为7票同意,0 票不同意.根据内核小组工作规则,内核决议为通过该项目,同 意上报中国证监会.

4 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发行保荐书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关于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的承 诺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 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 审慎核查, 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本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做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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