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4-11-06 |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于上市后生效实施的《湖北 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 《整体改制资产评估报告》 是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5月18 日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 [2008]第163 号《襄樊台基半导体有 限公司整体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招股说明书》 是指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7月29 日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 《律师工作报告》 是指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于
2009 年7月29 日出具的[2008]闽君非字第 005-16 号《关于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保荐协议》 是指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7月29 日 签订的《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 《主承销协议》 是指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 年7月29 日 签订的《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 公司
2009 年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 民币普通股(A 股)之主承销协议》 本次发行上市 是指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事项 金元证券 是指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 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后名称变更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是指 襄樊众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企华评估公司 是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的文件 法律意见书・引言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3-3-1-6 本所 是指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本所律师,或 经办律师 均指 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江日华律师和 林晖律师 境内 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境外 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 和地区 元 是指 人民币元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完整引用外,相关数据均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 两位数字.
二、律师声明事项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创业板管理办法》和《第12 号编报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及本所律师就为发行人本次发行 上市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依据《第12 号编报规则》 ,以及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作出 的.
(二)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对发行人的行为以及本次申请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 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律师进行上述核查验证,已经得到发行人及其股东等相关方的 以下保证,并以该等保证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 文件资料和口头陈述均真实、完整、有效和准确;
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均与原始件一致、副本均与正本一致;
其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 均是真实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