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4-11-08 |
一、关于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价格的确定 自2011 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 以来,福建省于
2014 年颁布《福建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138 号) , 泉州市于
2015 年出台 了 《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 (泉政文 〔2015〕
139 号)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实 施房屋征收补偿的指导意见》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中 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的意见》 (泉 政办〔2015〕112 号) (以下简称 泉州市三个暂行规定 ) ,于2017 年2月18 日出台《关于推进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工作的若 干意见》 (泉政办〔2017〕28 号)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规范 ―
5 ― 性文件的规定, 房屋征收部门、 征收实施单位以公开招选的方式, 选取
5 家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房地产价格评 估机构,进行被征收房屋及安置房补偿基准价的评估.2018 年1月18 日,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法发布《关于公开招选房屋补偿 基准价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告明确项目概况、 评估内容及要求、评估机构资格要求、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资 料以及评估机构选取办法,截止
2018 年1月30 日下午 17:30 止,共收到七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报名,分别为泉州仁达房 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 公司、泉州名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福建建友资产评 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泉州市立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 司、福建中诚信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泉州闽南资产评估房地 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经资格审查,以上
7 家房地产价格评 估机构符合报名条件.
2018 年1月31 日下午 15:30 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从以上7 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5 家作为江滨南 路南侧片区滨江 A 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房屋 征收补偿基准价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以上
7 家评估机构均到场参 加,经公开随机抽取,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 任公司、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泉州 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福建中诚信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泉州闽南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五家评估机构 中选, 福建华审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单 ―
6 ― 位. 以上中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法对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基 准价以及用于产权调换安置房的基准价进行评估,分别于
2018 年6月4日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基准价评估报告, 通过截尾均 值的方式确定被征收房屋货币化安置参考价,具体为自建民宅 (框架总三层)参考价
5178 元/平方米,荔春路店面参考价(框 架结构)8377 元/平方米,用于产权调换的住宅(延陵安置区三 期)参考价(框架结构、划拨用地)6745 元/平方米,用于产权 调换的店面(框架结构、划拨用地)参考价为
12253 元/平方米. 房屋征收部门依据上述价格制定《江滨南路南侧片区滨江 A 地块(延陵社区石结构房屋)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 案》 (征求意见稿) ,征求被征收群众的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房 屋征收部门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依法向泉州市房屋征收评估鉴 定专家委员会申请对